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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下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的思考(5)

来源:中国物价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16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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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期间,物价管理人员要加强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帮助相关人员解读物价政策,准确理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

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期间,物价管理人员要加强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帮助相关人员解读物价政策,准确理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等。在新护士及医生的岗前培训中,增加物价政策和文件的相关内容,使全体医护人员树立正确的收费意识。

物价管理人员还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真正做到以管理促发展,以管理促效益的目的。

2.3 对新项目申报工作流程优化

医院相关科室在引进新项目、新技术时,应当充分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论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其可行性。物价管理必须对此类项目进行核实,是否有收费依据。若无收费标准,须进行物价申报。物价管理部门需要对物价申报流程熟练把握,对申报所需的资料、数据等提前进行必要的测算,和上级物价管理部门联系,共同推进物价申报工作。

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相对滞后,无法满足临床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需求,在新医改下建议逐步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以合理成本定价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医疗服务价格更趋于合理。

2.4 加强物价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物价监督是医院物价管理的重要环节。物价监督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是指对收费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事中监督是指物价管理人员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线查询住院病人的收费,将查询结果及时反馈给病区进行处理,在线跟踪处理结果;事后监督是指每月按病区抽取出院病历进行复核,医嘱记录单、检查报告单及费用清单一一核对,是否有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及漏收费等行为。将抽查中存在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发放给相关科室,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整改的科室跟踪检查,未整改科室报改革办进行处理[6]。利用每周的院长查房,财务科听取科室反应的收费问题,及时解答。不能解答的,请示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再反馈到科室。

此项工作不仅有利于纠正不合理收费项目、也有利于及时了解医疗服务中新技术的引进、新设备的使用和新卫生材料的使用。物价管理人员应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把握和利用好物价政策,在规范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行为前提下,努力避免少收和漏收,及时杜绝不该有的损失。

2.5 加强与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及同行间的沟通

正确把握物价管理相关政策是实现规范化收费的前提,物价管理工作需要上级物价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主动和上级物价部门沟通。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和把握物价管理政策,积极参与到上级物价管理部门的调研中,实现医院物价部门与上级物价管理部门间的良性互动,为物价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参考。各个医院同行之间也应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开展物价互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6 提升物价管理部门的分析预测能力

2015年10月《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行方案》出台,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体现医疗技术、医疗风险的综合服务类、治疗、手术项目价格,特别规定四级手术最高提价幅度为75%;降低部分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新的规定调整对医院管理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医院物价管理部门需要准确把握政策内涵,拓宽医疗服务领域,理顺医疗价格体系,合理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要逐步引导医院将关注重点转移到技术劳务性项目上,不断加强各类专科建设,鼓励医院开展四级手术,鼓励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逐步弱化对检查检验、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依赖,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医院物价部门需要在此基础上预测分析新规范对医院经济效益的影响,在确保医疗质量前提下降低医院经营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7]。

文章来源:《中国物价》 网址: http://www.zgwjzz.cn/qikandaodu/2021/0416/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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