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人大常委会|通过!反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来源:中国物价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0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 历经二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从29日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

? 历经二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从29日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

  反食品浪费法共32条,分别对食品浪费的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强调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规范公务用餐、餐饮服务经营者等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科学设定法律责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坚决制止浪费行为。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项立法,聚焦餐饮浪费问题,切口虽小,但意义重大,是丰富立法形式、探索“小快灵”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顺民意之举,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记者:任沁沁、罗沙

编辑:沈文

?

文章来源:《中国物价》 网址: http://www.zgwjzz.cn/zonghexinwen/2021/0503/571.html



上一篇:“为推动亚洲和世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下一篇:国防部:美臆测炒作所谓“中国威胁”是病态心

中国物价投稿 | 中国物价编辑部| 中国物价版面费 | 中国物价论文发表 | 中国物价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9 《中国物价》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